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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初步完成年度城区范围确定工作
结合自然资源部部署,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技术团队,依据《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商请组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城区范围确定工作的函》相关要求,以“三调”数据和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通过成果规范性与完整性、矢量数据空间合理性、举证材料合理性、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数据完备性、与“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情况、成果报告完备性等一系列审查方式,对全省13个设区市、40个县(市)城区范围确定成果进行了多轮技术审查,并与自然资源部技术审查单位密切沟通衔接,通过“部—省—市”联动的方式进行技术指导与答疑,目前已按时高质量向部提交了全省年度城区划定相关成果。江苏省年度城区范围确定工作组织有序、成果质量较为完善,与部技术支撑单位沟通高效顺畅,得到部有关部门高度认可。
城区范围确定工作是助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关于建立长效人口统计制度的要求。通过科学识别城区范围,摸清城市底图底数,不仅对统一建成区概念认识、完善相关城乡统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动态监测及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省厅将及时把划定成果纳入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后续我省城市体检评估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底图。(厅空间规划局 省测绘工程院)